
民事诉讼中,很多时候涉及到垫付,垫付最好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,否则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自愿支付,我们简单和大家交流一下。
一, 为什么要垫付
因为不垫付后面的流程无法进行,比如二手房交易中的税收问题为谁最终承担争执不休,为了交易顺利,一般买方容易垫付,类似的还有许多场景。
二, 垫付的性质如何认定
民事诉讼毕竟重双方约定,如果双方约定好该笔钱款的性质,法院当然尊重该约定。问题是如果没有约定,该笔钱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垫付或者买方以事实行为自愿支付。这对买家是非常不公平的。
三, 约定的形式是不是必须书面
不是必须书面,但是书面形式固定证据更好,短信,微信,录音等形式约定都可以。
四, 每笔钱该由谁付要写清楚
特别房地产交易,涉及很多种费用,每笔钱谁交一定写清楚,如果没有额外约定,只能按照法律规定,该由谁交就谁交。